9月3日,有網友發帖稱,廣東普寧一中學出具的反對校園欺凌承諾書上,有“若出現校園欺凌事件,堅決不拍照、不錄視頻”的內容。9月4日,普寧市教育局回應媒體稱,情況屬實,已責令學校收回承諾書并整改。
學校要求學生、家長簽訂反對校園欺凌承諾書,初衷是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然而,“不拍照、不錄視頻”的要求,顯然與這一初衷背道而馳。正如網友所言:“這意思是被霸凌了還不能保留證據嗎?”
當前,校園霸凌事件普遍存在發現難、取證難、認定難問題。通過視頻或圖片保留證據,是發現校園霸凌的有效渠道,也是被霸凌者獲得證據和救助的有效通道。從近年來發生的多起校園霸凌事件中也可發現,不少是通過相關視頻和圖片,引起輿論關注和重視并得到解決的。要求出現校園霸凌時不拍照、不錄視頻,等于是堵住了這條通道。
學校強迫學生作出如此“承諾”,這種讓人費解的逆向操作,難免給人造成“害怕霸凌事件外泄影響學校聲譽”的猜想。公眾由此擔心,發生霸凌時學校有沒有意愿和能力,及時、公正地處理好相關事件,也是可以理解的。
揆諸現實,確實存在部分學校在面對校園霸凌問題時,抱持著“家丑不可外揚”的心態,習慣于藏著掖著,以“內部消化”的方式解決問題。然而,這種方式只會助長霸凌者的囂張氣焰,對被霸凌者造成“二次傷害”。
校園霸凌絕不是“家丑”,而是一個嚴肅的社會問題,需要全社會高度重視。
在電影《第二十條》中,有老師描述校園霸凌時說:“被霸凌的孩子不愿意承認,看見的孩子不敢站出來指認。”不當受害者,不做冷眼旁觀者,這既是對學生的要求,更是對學校的要求。作為防治校園欺凌的“第一責任人”,學校的態度、反應、措施具有直接而又鮮明的導向意義。面對校園霸凌,學校首先應該做的是直面問題,果斷介入,而非遮遮掩掩,這既是學校該負起的責任,也是在教導學生如何面對霸凌。學校當給予學生更多的支持,鼓勵他們勇敢地站出來對校園霸凌說“不”,并在發現霸凌苗頭時及時處理,確保他們能得到及時幫助。
今年5月,教育部印發通知,對各地開展的校園暴力與學生欺凌防范治理專項行動提出具體工作要求。其中,無論是要求學校公布欺凌防治電話、郵箱和法治副校長、分管安全工作校領導電話,對來電反映情況落實首問負責制度,還是要求在樓道、天臺、儲物間等隱蔽場所,做到視頻監控全覆蓋,都是希望學校發揮關鍵角色的作用,緊盯“隱秘的角落”,讓校園霸凌暴露在陽光之下。
反對校園霸凌,就當光明正大、理直氣壯。只有全社會轉變觀念,勇敢直面,齊心協力啃下這塊“硬骨頭”,才能形成強大合力,守護校園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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