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專員Caroline Crenshaw針對數字資產保護與現有證券法之間的關系提出了獨特見解。她認為,聯邦證券法中的托管機制以信任為基礎,而針對加密貨幣實施雙重托管制度可能對投資者帶來額外風險。這一觀點引發了關于單獨設立加密貨幣托管監管制度是否能夠達到現有標準同等保護效果的討論。
此外,如何保證加密貨幣監管制度具備與傳統制度相同的穩健性也是關鍵問題之一。在實際操作中,確保投資者充分理解傳統托管機構與加密資產托管機構之間風險差異尤為重要。這不僅涉及法律層面的完善,還需要通過教育手段提升投資者的認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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