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 消息,9 月 22 日,據《檢察日報》報道,當前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手段在不斷變化,虛擬貨幣引發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也時有發生。
今年 6 月,犯罪嫌疑人楊某通過某聊天軟件登錄黑灰產交易平臺「匯望」,并在該平臺加入了買賣虛擬貨幣「U 幣」的聊天群。隨后,楊某、金某、何某三人共同出資 22 萬元,由楊某在群內從一名「U 商」處,以低于平臺交易價三分錢的價格購入虛擬貨幣,存于該「U 商」賬戶內用來領取任務,所謂的任務就是幫助「U 商」出售「U 幣」并收取售賣資金。6 月 8 日,楊某受該「U 商」指使,伙同金某、何某以出售「U 幣」的方式從被害人高某處收取現金 22 萬元,后將 22 萬元現金放至「U 商」指定位置,該「U 商」再以「U 幣」形式向楊某的「U 幣」賬戶內轉賬支付報酬,三人共獲利 3800 元。
報道稱,在我國,買賣外匯必須在國家指定場所進行交易,否則屬于非法買賣外匯,情節嚴重的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因此,檢察官提醒廣大投資者,切勿為了謀取少量利益而輕易相信他人,從銀行取出大量現金購買虛擬貨幣,要保持理性,強化風險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時刻警惕虛擬貨幣騙局,遠離非法集資。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