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臺灣“金管會”宣布開放專業投資人以復委托方式投資外國虛擬資產 ETF。符合資格的專業投資人包括:專業機構投資人、高凈值投資法人、高資產客戶、屬于專業投資人之法人或基金,以及屬于專業投資人之自然人。 為確保投資人具有足夠的投資經驗與知識,證券商在提供虛擬資產 ETF 服務時,必須建立一套完善的適合度評估制度,并經董事會審查通過。在客戶首次購買虛擬資產 ETF 之前,證券商須先評估客戶是否具備相關投資經驗及專業知識,以確保客戶的投資風險適配性。 除專業機構投資人外,其他投資人必須在首次購買虛擬資產 ETF 前簽具風險預告書。證券商在接受投資人首次購買虛擬資產 ETF 之前必須向投資人提供相關的商品資訊,以協助投資人充分了解所投資的虛擬資產 ETF 特性及相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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