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云南法制報報道,2023 年 2 月,7 名被告人共同商議搭建一個網絡平臺,用于投資虛擬貨幣。達成協議后聯系了四川某公司,由技術人員開發“3M 平臺”發行代幣“馬夫羅幣”,以投資虛擬貨幣可以高額獲利的方式引誘投資者加入該項目。平臺建成運作后,7 名被告人積極宣傳投資平臺可高額獲利,并到線下宣傳發展下線,其下線又發展了其他下線。經鑒定,用戶下線層級數為 3 層以上(含 3 層),且累計下線數為 30 個以上(含 30 個)的用戶共計 375 個。7 名被告人分別獲利 4300 元至 2 萬元不等。 西疇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7 名被告人利用“3M 平臺”發行虛擬貨幣,以投資虛擬貨幣可以獲得高額利潤的方式引誘投資者加入平臺,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記酬獲利,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根據被告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發展層級、認罪認罰、退繳贓款等量刑情節,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適用緩刑,并處罰金。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