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近日,《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新保險合同會計準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由財政部、金融監管總局發布,旨在進一步加強對企業實施新保險合...
近日,《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新保險合同會計準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由財政部、金融監管總局發布,旨在進一步加強對企業實施新保險合同會計準則的指導。
《通知》共三部分,主要內容包括:1、新保險合同會計準則實施的有關安排。明確在境內外同時上市和僅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以及在本通知施行前已提前執行的企業,應當繼續執行新保險合同會計準則等。2、非上市企業執行新保險合同會計準則的有關問題。提出非上市企業在首次執行新保險合同會計準則時,可以就采用一項或多項本通知規定的簡化處理作出會計政策選擇等。3、新保險合同會計準則的組織實施。要求相關企業應當高度重視新保險合同會計準則實施工作,有序做好業務流程梳理、信息系統改造、管理制度完善和人員培訓等實施準備,積極優化對準則實施的流程控制和動態管理,確保新保險合同會計準則平穩轉換和高質量實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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