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 消費者周女士是老廟黃金的老顧客,“我一直在臨平區(qū)的老廟黃金(萬達廣場杭州臨平店)購買飾品,2022年1月23日,經(jīng)銷售人員介紹,我用金手鐲換購了價值12372元的鉆石戒指,商家稱兩年后可按原實付金額的80%回收鉆戒,后來商家改口稱換購的鉆戒無法參與活動,我感覺被欺騙,我希望商家按照約定回收鉆戒。”于是,周女士向與本報維權熱線85188518聯(lián)動的12345市長熱線反映了此事。
消費者
商家承諾鉆戒可回收
又改口換購無法參與活動
消費者周女士:當時老廟黃金(萬達廣場杭州臨平店)所在的這個商場還叫萬寶城,因為離家比較近,我一直在這家店買黃金等首飾,也熟識了一位銷售人員。2022年1月23日,我在這家店買的一只金手鐲有些變形,我到店里想換一款,另一位銷售人員接待我,表示黃金手鐲可以換購鉆戒,店里有鉆石回購活動,我看到門店展示的“老廟售后調換細則”中第八條寫著“1.本店購買的鉆石,單顆鉆石0.30ct(含)以上的,兩年后按原實付金額的80%回收;2.本店購買的鉆石,單顆鉆石0.30ct(含)以上的,五年后按原實付金額的100%回收”。
我認為活動很劃算,就挑選了一款鉆石戒指,價格為12372元,商家為我計算費用,我的金手鐲是一口價11709元,我自己帶了0.89克黃金能抵扣462元,隨后我又支付了201元。2022年3月,我看到門店有活動,到店后我熟悉的銷售人員接待我,在聊天過程中我提起之前來換購了鉆戒,對方表示換購的鉆戒無法參加回購活動,并向我展示調換細則最下方有一段字體很小的備注,其中一條寫著“以舊換新的鉆石不參加回購”。我提出是另一位銷售人員介紹我才參加活動的,溝通后對方表示會為我向領導反映此事。過了幾天商家通過微信語音聯(lián)系我,表示我的鉆戒可以參加回購活動,出于信任我就將鉆戒留著了。
去年年底,臨平萬寶城更名為萬達廣場重新開業(yè)了,我與銷售人員確認了鉆戒依舊能回購。最近我又想買黃金,6月25日,我聯(lián)系銷售人員,再次提起此事,對方卻表示領導變更,且該活動已經(jīng)下架了,需要再次向領導匯報此事。我感到被欺騙了,我希望商家能夠按照約定按照兩年80%回收。
商家
活動已下架
員工都知曉換購條款
(記者根據(jù)消費者周女士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撥通了老廟黃金公司的電話。)
老廟黃金公司工作人員:我們并未收到任何來自該門店的特殊申請,門店展示的調換細則中也明確了以舊換新的鉆石不參加回購,我們都向員工強調過這些條款。我不清楚門店銷售人員為何會承諾消費者可以換購,現(xiàn)在活動已經(jīng)下架,按照規(guī)定我們無法回收消費者的鉆戒。
(隨后,記者將商家的話轉達給消費者周女士,“活動已經(jīng)下架了,如若我符合條件也無法回購鉆石,我不認可商家的說法。”周女士表示,對此,本報也將持續(xù)關注。)
律師
消費者應當提供相關證據(jù)
浙江澤鼎律師事務所律師夏謹言:消費者應當提供相應憑證,如若消費者能夠證明商家做出能夠參加回購的承諾,商家應當履行承諾,不得以管理變更、活動取消等理由拒絕服務消費者,若商家拒不履行的,消費者可以向相關部門反映要求介入。建議消費者在與商家達成一致約定時,應當有書面的協(xié)議作為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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