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軍為什么要裝備“抬槍”這種笨重的火器?
是薩沙,來回答。抬槍其實的證明了滿軍隊的落后。
抬槍其實不是滿發明的,源自于大明軍隊的種火銃,叫超大火銃。超大火銃重達20余斤的,可用1枚大子彈或者9枚子彈。它的特點是子彈射程較遠,威力較大。
當時大明的軍隊處于冷熱兵器的更替時,特點是火槍的性能較差,還不如弓箭。而火炮則都非常笨重且。即便是型的佛郎機炮,也要至少五六十斤以上。靠是無有效使用的,必須車載。
那么,實戰就出現這樣的問題。第,火炮威力大射程遠,但跟不上步兵的前進速度。變為了,火炮只能用于守城或者防御性野戰。旦到了進作戰,火炮不能快速移動,步兵等于沒有火炮了。
第二,傳統輕型火銃和鳥銃,威逼能夠對抗弓箭。明薩爾滸戰役就是好例子,滿的弓箭是可以壓倒大明的火銃、鳥銃的。弓箭雖然難以訓練、射程較近,但在那個時無論射速、威力、可靠性、實用性都是強于火槍的。
尤其是射速方面,的火槍使用火繩槍,2分鐘1發就很了不起了。
相關知識:為什么幾乎所有允許持槍的國家,對于手槍的管理都要比步槍嚴格?
不對吧,說反了,槍是作為自衛武器而允許持有的,的威力太大,被視為擊性武器,所以持有的門檻和管理的要求更高更嚴格。比如美國槍的管理是最寬松的,所以出現了大批可以使槍性能向靠攏的改裝組件,商也想方設鉆律的漏洞,設計了不少外形和性能更接近而能夠以槍注冊登記的。
相關知識:在美國為什么使用槍要有持槍證?而不能隨便用槍?
謝謝邀請這個問題是美國的律規問題。不是美國律界士,回答的也是不標準的。認為:美國是個律規比較健全的(雖然這種主權利有些值得懷疑的地方)。所以,美國律允許私可以佩戴的權利。但是也是在美國律允許的框架內允許的權利。
規定了證,者的年齡和有效的美國身份證,身體健康狀況等有關材料。還包括了(在什么場合可以攜帶,如何正確合的使用,都出了嚴格的規定)。有了這些有效的資料和證件后,也是為了有效的控濫用的有效段。
到有據可查的可控范圍內的段和措施。
相關知識:為什么美國人感覺都不怕死,在這種情況下也要抗議,要自由?
可以說美國是最怕的,們貫知美國府甚至可以為了個美國和別國開戰。在好萊塢電影里,戰爭片里有很這種鏡頭,美國沒有這種集體主義,非常強調個主義。電影《拯救大兵瑞恩》就反映了美國對個體生命的重視。
但另方面,美國也是不怕的。在文化里,是很忌諱的。
但在西方文化里,尤其是教文化里,反而是解脫,活著是有罪的,了才有可能洗脫身上的罪,而上天堂。從宗教角度上看,美國對亡本身是不怕的。得了絕癥,般還不敢告訴這個,但西方般都能平靜接受。為什么美國在疫情這么嚴重的情況下還要抗議、要自由。其實也是和文化、宗教息息相關。
自從宗教革命后,主張個直接和對話,不需要通過教會中介。西方的府都是府,府不像東亞有這么大權利,眾也不會對府要求太高。
個和府都有自己的權利、義務的晰邊界。
相關知識:為什么中國步兵戰車的小炮上都要加個支撐結構?是炮管軟嗎?加粗不行嗎?
題主的問題里猜對了半,確實和炮管有關系。國步戰車目前廣泛裝備的機炮是引進俄羅斯技術進行改進的30mm機炮,其俄國原型就是2A72這型號,而2A72則是2A42的輕量化型號。在俄國的使用中,2A72要么和2A70并列布置安裝在BMP3上,此時的2A70其實也起到了穩定作用;而些輕型裝甲車輛也單獨采用了2A72,則是因為它重量更輕,在很改造方案里也加上了支撐結構。
這種結構可以提高射擊精度。與2A42相比,蘇聯科研員在2A72上下的主要夫集中在減輕結構重量上。
2A72的零件總數只有300個,重量只有84kg,而原本的2A42零件數有500個,重達115千克。改造后的2A72比原型輕了2/3。在保留2A42的大部分特性的前提下,2A72因為重量輕可以配備在更車輛上,比如履帶式的BMP3、BMD4、MT-LB,輪式的BTR80A。國引進2A72其實是作為BMP3的武器系統部分引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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