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4日,湖北省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遼寧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省公安廳原黨委書記、廳長王大偉受賄一案,對被告人王大偉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在其死刑緩期執(zhí)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jiān)禁,不得減刑、假釋。(2024年10月14日極目新聞)
遼寧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省公安廳原黨委書記、廳長王大偉貪污受賄金額達5.55億元,如今被執(zhí)法部門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這是時代反腐以來可說是對官員腐敗最嚴厲的處罰,這也體現(xiàn)了黨中央對官員腐敗零容忍的態(tài)度,也體現(xiàn)了執(zhí)法部門在對官員腐敗行為進行處罰時,也做到了執(zhí)法必剛,可是這樣的判罰并沒有讓廣大百姓滿意,廣大百姓強烈要求,對王大偉判除死刑要立刻執(zhí)行,對他不能有任何一絲一毫憐憫。
判處王大偉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百姓不滿意也有百姓的道理。王大偉作為一名高級官員,嚴重背離黨員干部信念,做出如此貪贓枉法之事,其涉腐金額高達5.55億元,讓廣大百姓怎么能夠容忍呢!再者就是王大傳在庭審上的表現(xiàn)讓全國的廣大百姓更是深惡痛絕,走上法庭時的抬頭挺胸,面帶微笑,相當自傲,面對庭審人員的判決,其表情沒有任何懺悔的行為,完全陶醉于其中,這樣的人,不重判,不判死刑立即執(zhí)行,就是對他違法犯罪的姑息,這樣的人留著還有何用!
王大偉該判死刑立刻執(zhí)行,百姓輿論呼吁或者是帶著個人情緒,其言語或許偏離了法律條款,但是王大偉的表現(xiàn),也確實讓全國的百姓失望。本來貪污受賄本是官員之恥了,王大偉做了,就應該知道自己知法犯法已經(jīng)是嚴重的錯誤了,可是為什么在庭審時,還能夠做出走上法庭如閑庭信步的氣勢來呢?并且其面帶微笑,一臉無所謂的樣子,對于執(zhí)法部門多日的庭審,真沒有觸動其內心嗎?真沒有讓他感覺到自身所做的事情是很慚愧的嗎?為官的信仰丟失了,難道說做人的一點點兒廉恥也丟得一點兒也沒有了嗎?王大偉如此表現(xiàn),這不是向執(zhí)法部門叫板,向全國的百姓叫板嗎?他不死又如何能夠在官場上,在當今社會上打造出震懾力來呢?
受賄5.55億余元貪官被判死刑,王大偉是很悲哀,然而他所選擇的道路如何不是咎由自取呢!在2024年的國慶節(jié),黨中央反腐一直在進行,在節(jié)日期間落馬的官員,重量級的也不再是個別的現(xiàn)象,這說明了時代反腐還任重道遠。面對反腐工作的艱巨性,百姓更希望執(zhí)法部門在面對如王大偉這樣腐敗官員進行處罰時,手段更嚴厲些,讓時代反腐的步伐更有力,那反腐的收官之戰(zhàn)豈還會遠!
(苗鳳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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