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網安局消息 身份證、畢業證、結婚證···
任何證件都可以“私人訂制”
從下單到制作再到收貨僅需幾天的時間
拿證竟能這么容易,你敢辦嗎?
明目張膽貼廣告,牽出制售假證團伙
近日,武威市公安機關網安部門工作發現,城區公交站牌、圍墻圍欄、小區樓道貼滿了五花八門的“辦證”廣告,民警通過對該線索分析研判,查明網民“鑫*”、“和**”、“明**”等團伙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的違法事實。
兵分多路搗窩點,高效完成抓捕工作
鑒于該作案團伙組織嚴密,反偵察意識強,涉及多個省市,抓捕難度較大,屬地公安機關隨即抽調專業警力,赴多地同步開展收網行動,最終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扣押假印章1.2萬余枚、假證件芯4500余張、涉案電腦1臺、刻章機1臺、打印機1臺、過塑機1臺。
法律科普
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國家機關制作的公文、證件、印章,是國家在相關領域實行管理活動的重要憑證和手段,關系到公權力的依法行使,與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服務活動和群眾正常辦事息息相關,禁止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證件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向國家機關申辦獲取。
制作假章、假證是違法犯罪行為
購買假章、假證
同樣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切不可
觸碰法律紅線,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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