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交定金后,如果不想要了,定金是否能退還主要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協商情況以及是否存在法律規定的可以退還定金的情形。如果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買房定金退還的具體情形有哪些
一、因房企原因導致買賣合同無法簽訂
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違法行為,如無銷售資質、存在詐騙或其他違法行為,導致買賣合同無法順利簽署,購房者有權要求退還定金。
新房開發商在售房時五證不全,屬于違法行為,購房者可以據此要求退還定金。
二、非雙方責任導致合同終止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導致合同無法履行,且雙方均無過錯,購房者有權要求退還定金。
倘若無法將責任歸咎于任何一方,比如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得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法順利完成訂立過程,購房者可以放棄購買并要求退還定金。
三、商品房實際狀況與約定不符
如果商品房的實際狀況與購房者繳納定金時所約定的條件相違背,購房者有權選擇放棄購買并要求退還定金。
四、合同明確約定了可退定金條件
在房屋認購協議或房屋買賣合同中,如果明確規定了定金可退的相關內容,只要滿足了合同里約定的情形,購房者即可無條件申請退還定金。
五、其他情形
在簽署購房合約時,如果因為某些難以達成共識的條款協商失敗而無法簽訂,購房者可以要求退還定金。
如果因為開發商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比如開發商未能按時交房、房屋質量存在問題等,購房者有權要求返還定金,甚至可能要求開發商雙倍返還定金(根據定金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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