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女子賭博欠貸遭債主脅迫肉償抵債#登上微博熱搜,引發熱議。之后陜西渭南市華州區人民檢察院分析了為何女子的行為不是正當防衛,而是故意殺人。
王某(女)沉迷于網絡賭博,向胡某(男)借了10萬元,利息高達每天500元,之后因為還不出錢,于是債主提出所謂“肉償”,王某不從,胡某就把她綁了起來,最后王某無奈同意。第二天,王某主動約胡某過來,用準備好的刀趁胡某不注意,對胡某連捅3刀致其當場死亡。
王某癡迷于網絡賭博,這本身屬于治安違法行為;胡某的借貸屬于高利貸行為,高出法定范圍的利息得不到法律支持。但是兩者都不影響胡某對王某實施強奸的法律定性,胡某違背女性意志,使用捆綁等暴力手段對王某實施的侵犯,這就是典型的強奸行為。女性的性自主意識屬于其人身權利,受到刑法的嚴格保護,不會因為欠債而被剝奪,所謂“肉償”就是強奸的托詞。
王女士本是強奸案的受害者,但是卻選擇了錯誤的方式復仇,既不是在受到侵犯時正當防衛,也沒有在遭侵犯之后報警,而是在第二天,主動邀請其赴約,并用準備好的刀將其殺死。
過去很多公共案件當中,我們強調“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應該充分保障法律所賦予受害者的正當防衛權利。法律應該讓犯罪分子感到害怕,而不是讓受害者戰戰兢兢。不法者應該承擔更嚴重的后果,而不是讓受害者受更嚴苛的審視。我們也看到一度被認為處于沉睡狀態的《刑法》第20條正被充分激活,公民行使正當防衛有了更多的底氣,也得到了司法機關更多的支持。
但是,行使正當防衛權利,絕不是鼓勵私刑報復,走向了法治的反面。
《刑法》第20條明確規定正當防衛須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法律強調侵害“正在進行”意味著侵害的即時性,防衛的緊迫性,當時當境中尋求公權力救濟的不可能性,正因此法律才賦予公民行使正當防衛的權利:在緊急關頭,保護自身,遏制犯罪。
在本案當中,王某遭受胡某性侵犯的第二天,王某又誘其赴約,將其殺死,這就是典型的事后防衛。事后防衛,又稱“遲誤防衛”。是指對已經結束的不法侵害行為實施“防衛”行為,此時的“防衛行為”已經不是防衛而是一種報復侵害,屬于法律明確禁止私刑報復。
一些個案當中,“不法侵害行為結束”的時間節點可能存在爭議。比如,犯罪分子實施搶劫之后“逃離現場”,跑多遠算是侵害行為已經結束?可不可能又折回來繼續侵害?但是本案當中,時間上,已經是第二天;空間上,性侵者已經離開了現場,“不法侵害行為結束”并沒有爭議。
法律保護婦女的性自主權,也賦予公民正當防衛的權利,但是國家明確禁止私刑報復。在現代法治社會,處罰違法行為,剝奪公民人身自由,乃至依法剝奪公民生命,只能由國家依法做出。
公民受到不法侵害,應該尋求法律救濟,而不是以暴制暴,乃至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如果受到侵害之后不報警、不起訴,直接同態復仇,“以血還血,以牙還牙”,那就是叢林世界了。
王女士本身是性侵害的受害者,完全可以報警,依法懲治強奸者:警察會管,法院會判。但是很遺憾,因為其不懂法而選擇私刑報復,殺人之后,自己也從受害者變成了加害者。法治社會不是“爽文世界”,對正在實施的不法侵害,當然可以行使正當防衛權;事后私刑報復,也必然受到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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