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產權并非一定是100%。通常情況下,經濟適用房是具有有限產權的。
經濟適用房是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購房者購買經濟適用房后,擁有房屋的所有權,但土地一般是劃撥性質,與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的商品房不同。
在取得經濟適用房產權后的一定期限內,若要上市交易等,會受到限制。比如,可能需按規定向政府補繳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后,方可取得完全產權,也就是實現100%產權。補繳價款后,房屋性質轉變為商品房,其產權權益與普通商品房一致。
所以,經濟適用房在未完成相關手續、補繳價款前,產權是有限的,并非100%;完成規定程序后,可獲得完整產權。
經濟適用房產權多少年
經濟適用房的產權年限與普通住宅一致,土地使用權為70年,且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具體說明如下:?
1、?房屋所有權無期限限制?
經濟適用房與商品房類似,購房者擁有房屋的永久所有權。只要房屋存在,產權即持續存在,不存在年限限制。這一點在《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及后續解讀中均有明確依據。
?2、土地使用權年限為70年?
經濟適用房的土地使用權通常以劃撥方式取得,其年限與普通住宅一致,自地塊取得之日起算為70年。70年后可申請續期并補繳土地出讓金。
?3、交易限制與完全產權獲取?
?有限產權階段?:購買經濟適用房不滿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需由政府回購或經特殊審批。
?完全產權階段?:滿5年后,需補繳土地收益等價款(如土地出讓金),方可取得完全產權并自由交易。此時房屋的土地使用權性質從“劃撥”轉為“出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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