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屬于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是由政府組織開發商以較低價格出售的商品房,具有完整的產權,受法律保護。通常具備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五證?。
經濟適用房的產權歸屬主要在于購買者。購買者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可以選擇購買、出售或繼承等處理方式。在出售時,需遵循相關的法律法規,確保交易的合法性。此外,經濟適用房的產權年限為70年,與普通商品房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經濟適用房在取得房產證5年內不準上市交易,賣出時還需按時繳納土地收益金?。
經濟適用房辦產權有什么要求
經濟適用房辦理產權的主要要求包括以下幾點?:
?1、購買滿5年?:經濟適用房購買滿5年后,購房人才有資格辦理完全產權。如果在購買經濟適用房不滿5年的情況下需要轉讓,政府將按照原價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2、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購買經濟適用房滿5年后,購房人需要按照當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的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費用。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政府優先回購權?:在購買經濟適用房滿5年后選擇上市轉讓時,政府享有優先回購權。如果政府不行使優先回購權,購房人可以按照政府設定的標準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費用后,取得所購經濟適用房的完全產權?。
?4、辦理流程?:購房人需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后,向土地收益征繳部門繳納相關費用。稅務部門憑補繳票據征收稅款,不動產登記部門憑補繳票據和稅務部門出具的契稅完稅證明,為購房人辦理取得全部產權的不動產手續?。
?5、產權性質變化?:取得完全產權后,經濟適用房的性質變為市場化商品房,土地性質變為出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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