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貴州網訊(本網記者 楊昌鼎)4月18日上午10時許,貴陽市交管局南明區分局民警在解放路設置“三車”治理卡點,針對“三車”交通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治理行動。期間,一輛無牌正三輪載貨摩托車駛入卡點,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在與駕駛人交流過程中,民警聞到了駕駛人身上散發出的濃烈酒味。

無牌正三輪載貨摩托車
經詢問,駕駛人吳某某承認他飲酒了。據其交代,他于17日傍晚19點左右與朋友一起喝酒,一直持續到次日凌晨才休息。然而,18日早上7點,他又與朋友喝了點“早酒”。盡管頭天晚上和當天早上都飲了酒,但因當天有工作需要處理,吳某某仍駕駛無牌正三輪載貨摩托車從雙峰路家中出發前往目的地。不料,剛行駛至解放路便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駕駛人承認其酒后駕車事實
隨后,民警對吳某某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其血液酒精濃度高達132mg/100mL,已達到醉酒駕駛的標準。此外,民警進一步核查發現,吳某某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面對檢測結果,吳某某表示無異議。
目前,民警已依法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暫扣吳某某駕駛的無牌正三輪載貨摩托車,并將其帶往醫院進行抽血檢驗以確認血液酒精含量。最終,依據血液酒精檢測結果及相關法律規定,貴陽市交管局南明區分局將對吳某某作出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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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林萌
三審: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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