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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跑途中,駕車引發事故,導致扒車隨行的丈夫身亡,是因正當防衛引發的“意外”,還是故意殺人?
2024年5月20日晚,曹某某和女性朋友外出就餐,丈夫劉某某懷疑有別的男性在場。5月21日凌晨1點多,劉某某酒后回到家中,與曹某某發生爭吵,并持刀逼曹某某一起開車找朋友對質,沿途不停威脅和毆打。曹某某趁劉某某不注意,想要駕車逃離,劉某某爬上前機蓋阻攔,車輛行經一路口時發生事故,最終導致劉某某搶救無效死亡。
近日,該案經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曹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不過,曹某某家人堅持認為她并非故意殺人。目前,曹某某已經提起上訴。
【案情回顧】
女子駕車逃命途中發生事故致丈夫死亡
根據一審判決,2024年5月20日晚,身為服裝店銷售人員的曹某某下班后,和女性朋友王某一起去吃米線。其間接到丈夫劉某某來電,對方不相信,認為還有別的男性。飯后,曹某某就回了家。
曹某某
21日凌晨1點多,酒后的劉某某到家,持刀質問曹某某。凌晨2點02分,夫妻倆下樓,小區視頻畫面顯示,兩人交談、爭吵后離開。2點08分,兩人來到一輛特斯拉車旁,劉某某手中持刀,對著妻子持續實施踢、踹、推搡等行為。2點12分,兩人駕車離開,駕駛人為劉某某。據事后曹某某交代,是丈夫逼著她去找王某對質。
行車記錄儀視頻顯示,駕車途中,劉某某多次闖紅燈。2點47分,兩人到達王某家附近。2點55分,劉某某將曹某某拖拽到汽車尾部,撕壞曹某某的上衣和褲子,后又拽其回車上。3點09分,劉某某在車外看手機。
曹某某身上的傷情
此時,曹某某趁其不備啟動車輛想逃離,劉某某見狀爬上車輛前機蓋,曹某某繼續加速行駛并甩動汽車,劉某某被甩至副駕駛車門處后,繼續扒住車輛隨車前行。3時10分,汽車行至一處花池發生碰撞,隨后有人報警。
花池邊白色修補部分系車輛撞擊破壞所致
交警趕到時,劉某某在花池中間的甬道上躺著,身體多部位受傷,傷勢嚴重,處于昏迷狀態。曹某某從車中爬出,衣衫不整,面部有傷痕,說不清事故經過。劉某某被送醫后,搶救無效死亡。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目前,曹某某還在醫院接受治療當中。
花池東側甬道,事故發生后被害人所在位置
【法院宣判】
曹某某構成故意殺人罪,獲刑十一年
案發后,河北省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曹某某提起公訴。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曹某某在明知被害人劉某某趴在汽車前機蓋的情況下,仍然駕車持續加速,并在途中甩動汽車,意圖將劉某某甩下車,最終引發重大交通事故,致使被害人劉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死亡,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曹某某明知劉某某在沒有任何保護措施的情況下爬上汽車前機蓋,處于高度危險之中,極有可能發生死亡后果仍然駕車高速行駛,放任死亡結果的發生,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
曹某某的辯護律師認為,曹某某屬于正當防衛。不過,法院指出,正當防衛要求“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曹某某駕車離開時毆打并未進行,劉某某是否會進一步對曹某某實施侵害尚處于未知狀態,不存在現實危險性,不符合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
法院認為,事故本身雖屬意外,但綜合考慮,劉某某的死亡并非意外事件。案發前,劉某某手持尖刀對曹某某進行威脅,并多次對曹某某拳打腳踢,在曹某某因恐懼欲啟動車輛逃離時,爬上汽車前機蓋,主動將自身安全置于危險之中,劉某某對案件的發生具有過錯,上述情節量刑時予以考慮。曹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系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2025年3月24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曹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家屬發聲】
曹某某父親:女兒也是受害者,沒有殺人的故意
“他是在家暴啊,我女兒才是受害者。”近日,曹某某父親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不管女兒有沒有問題,女婿持續毆打、持刀威脅都是錯誤的。“手機在女婿手里,特斯拉即便車內鎖了,對方用手機也可以打開車門,她被打得已經奄奄一息,就是想逃走,看到對方第一時間剎車向反方向駛離,根本不知道他后來還扒在車上,那種情況下,怎么可能完全保持理智……”
據悉,曹某某在法庭上辯稱,劉某某在家中以及在王某家附近,多次毆打她,并說要“殺了她”,自己當時已經被打得吐了血,開車只想逃跑,沒有想過傷害對方,自己也是受害者。
曹某某的一審辯護律師表示,曹某某主觀上沒有殺人的故意,客觀上也沒有殺人的行為,不構成故意殺人罪,其長時間遭到丈夫的暴力毆打和持刀威脅,趁機想要逃命。
上述律師認為,劉某某酒后高速駕車、連續闖紅燈、持刀威脅、性格暴躁、不聽從勸阻,多次對被告人曹某某實施毆打、家暴,對事件的發生存在重大過錯。曹某某的行為符合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的規定,同時曹某某對劉某某扒在車身隨車移動不知情,也無法預料到,事故屬于意外事件,曹某某不應承擔刑事責任,請求法院認定無罪。
據悉,目前該案已上訴至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現代快報/現代 記者 王瑞
(文中圖片由曹某某家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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