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質保期內:如果是房屋本身質量問題導致漏水,比如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等出現問題,可要求開發商承擔維修責任。開發商應履行免費維修義務,直至房屋恢復正常使用功能。
2、已過質保期:屬于公共區域漏水,比如樓頂、外墻等,可申請動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維修。如果是專有部分漏水,一般由業主自行承擔維修費用,但如果能證明是相鄰業主的過錯導致漏水,如樓上住戶裝修破壞防水層、水管破裂等,則由相鄰業主負責維修并賠償損失。
此外,無論房屋是否在質保期內,都可以先聯系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有責任對公共區域的漏水問題進行處理,也可以協助業主協調開發商或其他相關責任方進行維修。
在處理房屋漏水問題時,業主應及時固定漏水證據,如拍攝照片、錄制視頻,記錄漏水發生的時間、位置、狀況等詳細信息。同時,查看購房合同中關于房屋質量及保修的條款,與責任方協商維修事宜,明確維修時間、維修方案以及對造成的損失的賠償事宜。若協商不成,可通過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反映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方式解決。
房屋漏水的責任方在協商時拒絕承擔維修責任怎么辦
1、現場證據留存
拍攝漏水部位的照片/視頻(標注拍攝時間、位置),記錄漏水導致的墻面發霉、地板變形、家具損壞等細節。保留水費異常賬單、鄰居溝通記錄,證明漏水持續時間及影響范圍。
2、專業鑒定支持
委托第三方機構(如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出具《漏水原因鑒定報告》,明確漏水是因房屋質量缺陷(如防水層施工不合格)、相鄰業主過錯(如私改管道)或公共設施老化導致。若涉及開發商質保期內的質量問題,需調取購房合同、《住宅質量保證書》,核對防水工程質保期限(通常為5年)。
3、物業/居委會調解
向物業公司提交書面《漏水情況說明》,要求其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督促責任方維修(公共區域漏水時,物業需牽頭申請維修資金)。聯系居委會或社區調解委員會,組織責任方、業主、物業三方協商,形成《調解記錄》并由各方簽字,若責任方仍拒絕,可作為后續訴訟證據。
4、行政部門投訴
向當地住建部門(住建局/質監站)投訴,提交鑒定報告和質保期證明,住建部門可對開發商處以罰款并責令整改。若鄰居拒絕維修導致漏水擴大,可向城管部門或派出所投訴“相鄰權侵權”,由行政機關介入責令停止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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