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醫保賬戶里的錢給家人用,要滿足什么樣的條件?
答:根據靈光小杭的查詢,辦理家庭共濟備案后,可以授權人個人賬戶歷年結余資金用于支付近親屬在定點醫藥機構的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含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等個人繳費,以及使用除國家擴大免疫規劃以外的預防性免疫疫苗費用。目前,實行家庭共濟的近親屬為浙江省內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對象為本省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本人近親屬,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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