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7月14日消息,據媒體綜合報道,近日,福州火車站上演了一場民警與“老賴”的較量——兩名拖著沉重行李箱的男子剛過安檢,就被當地鐵路公安處民警識破,順藤摸瓜揪出一起精心策劃的逃避執行案。
據了解,當天,民警在安檢口開展例行檢查。兩名拖著大型行李箱的男子進入安檢通道。
經安檢掃描發現,這兩名男子所攜帶的行李箱中放著是滿滿當當的兩箱人民幣百元大鈔。
憑借多年執法經驗,執勤民警發覺有問題。而兩名男子神色緊張,對錢款來源、用途都支支吾吾說不清楚。
據供述,他們受“老板”所托,將行李箱中的400萬元現金帶往北京。
隨后,民警對他們口中的“老板”開始調查,發現其本人已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隨即與法院干警聯系聯合摸排線索,并找到這400萬元現金所有人。
迫于執行聲勢,現金所有人承認安排男子帶到北京是想交給家人。
最終,400萬元執行款被成功攔截,法院干警告知其法定債務必須償還,400萬現金將全部收繳用于抵債。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等規定,現金本身不屬于違禁品或限制攜帶物品,國內航班、高鐵、長途汽車均未對現金數量設限。
例如,高鐵安檢明確允許攜帶10萬元現金,而國內航班經濟艙乘客理論上可攜帶約870萬元人民幣(按10公斤行李重量計算)。
僅出入境需遵守海關規定(人民幣2萬元/外幣等值5000美元限額,超量需申報)。
另外,攜帶5萬元以上現金可能因金屬探測設備報警或X光機圖像異常引起安檢人員注意,需配合開箱檢查。
若現金來源不明(如無銀行取款憑證、交易合同等),可能被認定為涉嫌洗錢、逃稅等違法行為,面臨扣留或行政處罰。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