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懸 賞 公 告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李文娟與被執行人劉風利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劉風利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現經申請執行人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之規定,本院決定懸賞查找被執行人的下落及財產,特發布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劉風利,男,1978年2月10日出生,漢族,住河南省鞏義市魯莊鎮里河村西三才8號,公民身份號碼370922197802104614。

(據當事人提供照片)
執行依據:(2023)魯0983民初365號民事調解書。
執行標的(金錢):100000元及利息、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懸賞金額:凡向本院提供執行線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被執行人下落線索、被執行人存在虛假報告財產情況或違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規定的線索、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等行為的線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請執行人的債權得以全部或部分實現的其他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按照舉報線索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0%予以獎勵。
懸賞期限:案件執行完畢之前。
本院將對提供線索的人員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嚴禁使用不正當的手段獲取舉報線索。兩人以上提供相同財產線索的,應按登記順序發放。有關人員為申請執行人的代理人、有義務向人民法院提供財產線索的人員或者存在其他不應發放懸賞金情形的,不予發放。
舉報電話:0538-3567128
聯系人:張法官
聯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11日
山東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懸 賞 公 告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周華與被執行人劉萬平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劉萬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現經申請執行人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之規定,本院決定懸賞查找被執行人的下落及財產,特發布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劉萬平,男,1969年9月30日出生,漢族,住肥城市新城街道辦事處東付村32號樓1單元404室,公民身份號碼370922196909300012。

(據當事人提供照片)
執行依據:(2024)魯0983民初4674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標的(金錢):103001.37元及利息、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懸賞金額:凡向本院提供執行線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被執行人下落線索、被執行人存在虛假報告財產情況或違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規定的線索、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等行為的線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請執行人的債權得以全部或部分實現的其他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按照舉報線索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0%予以獎勵。
懸賞期限:案件執行完畢之前。
本院將對提供線索的人員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嚴禁使用不正當的手段獲取舉報線索。兩人以上提供相同財產線索的,應按登記順序發放。有關人員為申請執行人的代理人、有義務向人民法院提供財產線索的人員或者存在其他不應發放懸賞金情形的,不予發放。
舉報電話:0538-3567128
聯系人:張法官
聯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11日
(肥城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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