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近日,《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5—2027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旨在為進一步拓寬殘疾人就業渠道,促進殘...
近日,《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5—2027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旨在為進一步拓寬殘疾人就業渠道,促進殘疾人實現較為充分較高質量就業,切實保障殘疾人的平等權益,有必要滾動實施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
《行動方案》主要內容明確圍繞4個方面共提出13項政策舉措,提出實施十大行動,還明確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促進殘疾人就業納入民生實事項目,為殘疾人就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資金保障和信息保障;完善部門間殘疾人大學生信息交換機制,按規定推進信息交換共享,建立“一人一策”就業服務臺賬,開展“一對一”精準服務;要求推動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成渝等地區深入開展區域性就業創業工作協商與合作,定期舉辦區域性殘疾人就業服務交流活動;明確市轄區和殘疾人較多的縣(市)應至少設立一個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加大監管力度,依法依規糾治侵害殘疾人就業權益的行為;提出實施農村殘疾人就業幫扶行動。唐珂介紹了三方面具體舉措:“加大對農村殘疾人的幫扶力度,對符合條件的農村殘疾人,落實好就業幫扶車間、鄉村公益性崗位等就業幫扶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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