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商解決:雙方直接溝通,明確指出問題所在,提出合理訴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嘗試達成一致的解決方案。例如,對于中介費用的爭議,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合理的金額。若協商成功,可以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解決方案,以免后續產生糾紛。
2、向相關部門或平臺投訴:如果是通過線上平臺找的中介,可向平臺反饋情況,請求協助處理。若協商無果,也可向相關監管部門投訴。例如,房產中介糾紛可向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投訴;涉及消費欺詐等一般消費領域的中介糾紛,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若中介存在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等問題,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
3、申請仲裁:若中介服務合同中明確約定了仲裁條款,那么雙方應按照約定將糾紛提交給約定的仲裁機構。仲裁裁決具有終局性,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且仲裁程序相對靈活、高效,能快速解決糾紛。
4、提起訴訟:若協商、調解不成,且沒有仲裁協議,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依據事實和法律作出公正判決,其判決結果具有強制執行力。訴訟是最具權威性的解決方式,但程序較為復雜,需要耗費較多的時間和精力。
房產中介服務糾紛情況有哪些
1、虛假信息或隱瞞關鍵信息
中介為促成交易,故意隱瞞房屋/房源的重要問題,如房屋產權瑕疵(查封、抵押未告知)、房屋質量缺陷(漏水、違建)、產權人身份不符(非真實房主)等。虛構房源信息,如發布不存在的低價房吸引客戶,或夸大房屋配套(如虛假承諾學區、地鐵規劃)。
2、信息誤導或錯誤傳遞
對交易流程、稅費政策、貸款要求等專業信息解釋錯誤,導致買方因資質不符、稅費超標等無法完成交易,或額外產生損失
3、合同條款不規范或不公平
中介提供的格式合同中存在“霸王條款”,如約定“無論交易是否成功均不退中介費”“買方違約需承擔高額違約金”,但對中介自身責任約定模糊。合同關鍵信息缺失,如房屋價款、付款方式、過戶時間、違約責任等未明確,導致后續扯皮。
4、未履行合同義務
中介未按合同約定完成服務,如未協助辦理過戶、貸款手續,或拖延流程導致交易延誤;未核實房源真實性、產權狀況,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如房屋已被查封,無法過戶)。
5、中介費收取爭議
超額收取中介費,或在合同外額外索要“服務費”“跑腿費”等隱性費用;交易未成功(如買方貸款失敗、賣方違約)時,中介拒絕退還已收中介費,或僅退還部分費用。
6、費用分攤模糊
未明確中介費由哪一方承擔(如合同約定“雙方各承擔50%”,但實際要求一方全額支付);捆綁收費,如強制要求購買保險、公證服務才協助辦理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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