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這句古語深刻揭示了民眾力量的重要性,強調了以民為本的治理理念。在我國,政府的服務宗旨同樣秉承這一原則,將民眾視為社會穩定的基石和國家治理的核心。然而,在社會治理的實踐中,不可避免地出現了矛盾和糾紛,這些不僅損害了部分群眾的利益,也影響了政府的形象。問題的根源在于治理過程中對民意的忽視。因此,要實現社會善治,除了法治手段的運用,更重要的是傾聽民眾的聲音。
傾聽民意,優化干群關系。“剛柔并濟,相得益彰”,這是社會治理的黃金法則。剛性手段,如法律約束、紀律監督和強制控制,構成了社會治理的技術支撐;而柔性方法,如組織協調、激勵感召、協商誘導,則體現了社會治理的藝術性。兩者缺一不可:缺乏剛性手段,社會問題可能會失控;而缺乏柔性方法,則可能導致矛盾激化,損害民眾利益。因此,貼近民情,采取剛柔并濟的治理策略,是優化干群關系的關鍵。
傾聽民意,提升治理效能。基層治理中,柔性調解作為一種有效的“法寶”,已成功防止了矛盾糾紛的激化,消除了群體性事件的隱患。例如,針對“城市牛皮癬”問題,通過“柔情執法”和“門前三包”政策的實施,取得了顯著成效。現代社會治理需要柔性治理思維,強化軟性引導。因此,我們需要轉變治理理念,將“人”的需求作為出發點,以柔性服務贏得民心,獲得人民群眾的廣泛支持。
傾聽民意,推進法治建設。社會生活中,如廣場舞噪音、無證攤販等問題,既豐富了民眾的生活,也帶來了一系列挑戰。這些案例表明,解決社會發展中的問題,法治手段不可或缺。因此,社會治理應堅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則,嚴格執法,彰顯法治權威,增強全社會的法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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