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9月2日消息,據報道,湖南郴州一位網友向媒體反映稱,自己買車8年未出險,保費反而漲了。
車主介紹,他車是2017年購買的新車,每年都在同一家車險公司買保險,一直未出險、未減少險種。
2024年,他購買的車損險878.73元、三者險592.33元、司機座位險39.13元、乘客座位險100.58元和醫保外用藥41.38元。
而2025年,保險公司的報價卻上漲了,即車損902.76元、三者625.23元、司機座位險41.31元、乘客座位險106.17元和醫保外用藥43.68元。
另外,保險公司和4S店在2023年送了我800元券,2024年送了500元券,今年卻說只送400元券。
車主疑惑的是,為什么在沒有出險的情況下,保費反而漲了?
對此,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郴州監管分局回應稱:
一、沒出險,漲保費問題。
依據《保險法》第十一條“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愿訂立。”
保險公司的商業險定價根據被保險人年齡、安全駕駛、出險次數、行駛里程、車輛品牌型號等各種因子差異化定價。
保費上漲不僅與上年度是否出險有關,還與車輛維修成本、配件價格及行業人傷賠付成本等多種因素相關聯。分局已督促保險公司就該您提出訴求及時與本人溝通。
二、按照保險法和監管相關管理規定,保險公司不允許給予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