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辦、國辦印發《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基層是國家治理的最末端,也是服務群眾的最前沿,持續破解基層減負難題,需要把握好“減”與“不減”的平衡點,讓基層干部輕裝上陣、破局前行。
“減事不減責”,既要“卸包袱”也要“壓擔子”。基層減負減的是不必要的束縛,不減的是責任擔當。要注重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教育引導廣大基層干部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理論武裝的重中之重,從中悟規律、明方向、學方法,牢固樹立正確政績觀,進一步強化政治擔當、歷史擔當、責任擔當。要堅持責權一致、責能一致,明晰權責清單、理順權責關系,聚焦“小切口”設定“硬約束”,細化實化措施要求,壓縮工作模糊空間地帶,讓責任鏈條更加清晰、更加牢固,讓基層干部種好“責任田”、干好“分內事”。
“減痕不減效”,既要“破形式”也要“加馬力”。基層減負減的是形式主義的無形枷鎖,不減的是組織效能的持續提升。要鼓勵人才資源“往下沉”,探索建立“編制周轉池”,推動編制資源、管理權限等向基層一線傾斜;暢通市、縣、鄉三級干部交流機制,落實“組團式”幫扶、選派“第一書記”等做法,抓實基層干部“選育管用”,激活基層干部隊伍“一江春水”。要助力管理平臺“向上提”,建立健全多套數據共享互通、實時交換的數字化工作平臺,持續優化數據動態錄入、信息雙向查詢、系統分析研判等功能,構建“云在算、數在聯、人在干”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推動基層工作更有效率、更具活力。
“減量不減質”,既要“減負擔”也要“增實效”。基層減負減的是量,求的是質。要建立長效機制,細化責任分工、鞏固減負成果、防止問題反彈,確保每一項減負措施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負責,構建起縱向聯動、橫向協同的工作體系,形成常態化整治工作合力,以完善的機制推動減負工作落實落地。要堅持為民服務,引導廣大基層干部及時“轉換頻道”,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騰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放開手腳抓落實、促發展、辦實事,切實把減負帶來的獲得感,轉化到推進工作、助力發展的實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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