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持續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作出部署,明確提出要健全基層減負長效機制。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堅強作風保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是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的重要舉措。這是黨中央把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和為基層減負結合起來,不斷推動新時代黨的自我革命,持續完善基層治理體系,提升基層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深化黨的作風建設,健全基層減負保障。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以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正風肅紀進,持續推動作風建設,保障基層減負工作。黨的作風體現著黨的思想、黨的組織、黨的制度。強化干部職工紀律意識、責任意識、公仆意識,開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不斷進行黨紀學習教育,以作風賦能強擔當。所有干部都要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各單位都要深入開展黨風黨紀教育,積極進行批評和自我批評,領導干部要發揮模范帶頭作用,以優良的黨風促政風帶民風,以求真務實作風推進各項工作,多干打基礎、利長遠的事,遵守黨紀國法,繼承優良傳統,弘揚新風正氣。
厘清基層職責邊界,明確基層減負任務。2021年印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指出,市、縣級黨委和政府要規范鄉鎮(街道)、村(社區)權責事項,并為權責事項以外委托工作提供相應支持。未經黨委和政府統一部署,各職能部門不得將自身權責事項派交鄉鎮(街道)、村(社區)承擔。”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是頑瘴痼疾,必須下大力氣堅決糾治。基層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被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束縛手腳。厘清基層職責邊界,讓基層干部明明白白履職,種好“責任田”,干好“分內事”,這不僅是減輕基層負擔的要求,也是在以制度剛性維護基層組織職責剛性,更是提升基層治理能力的需要。
注重健全長效機制,推進基層減負縱深發展。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的實際行動和成效。持續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是一場攻堅戰、持久戰,既要治標,也要治本,既要明確基層單位職責邊界,更要推進基層減負往縱深發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之弊非一日之寒,從根子上減輕基層負擔也非一日之功,要常抓不懈、久久為功。為基層履職提供穩定的約束力,嚴格規定基層事項職責,確保權責明確、權責一致,將基層減負作為一項常態化工作來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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