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論述,為全黨在新時代新征程上繼續加強黨的建設、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和黨風廉政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為《條例》)也為新時代新征程上持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堅強的紀律保障。
以紀為尺,做好自我約束。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作為管黨治黨的“戒尺”,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黨員干部嚴明紀律要從自己開始做起,從約束自我做起,在遵紀守紀上始終做到慎獨慎微、謹言慎行。在日常工作中,要始終把紀律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提升工作作風,時常“照鏡子”“正衣冠”、不違規、不逾矩,身體力行做紀律上的明白人。
以律為鏡,做好紀律執行。紀律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在新征程上,黨員干部必須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將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更為突出的位置,要旗幟鮮明講政治。要下功夫學紀律、學規矩,要深入系統地學習《條例》給黨員的新要求,既要從《條例》本身學起,又要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排清身邊的違紀隱患。從而通過不斷地投入學習,在自己的心里放上一面名為紀律的明鏡,把規矩刻在心里,時刻自省。
以案促改,做好正風肅紀。不正之風與腐敗現象相互交織、互為表里,將會嚴重影響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損害黨群干群關系。因此要通過腐敗案例,以案為鑒,深入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拓展反腐敗斗爭的深度廣度,多措并舉、對癥下藥。同時也通過向黨員干部提供反面案例,讓廣大黨員不斷提高對腐敗的免疫能力、增強政治定力、抗腐定力,始終做到對黨忠誠。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