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孤膽姐姐追兇案”有了新進展,12月19日晚上,大皖新聞記者從被害人姐姐李海玉處獲悉,其接到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通知,12月23日上午10點,會對該案進行一審宣判。
“我只想判處易某華死刑,我媽媽今年10月已經去世了,她臨死前都在等這個公道,現在她再也看不到了。” 李海玉說,自己什么賠償都不要,只想兇手被判處死刑,“我弟弟在那里待了33年,我想把他接回家認祖歸宗,我等這一天等得太辛苦了。”
2024年10月30日,姐姐李海玉接受記者采訪。
據了解,1992年,湖南邵陽9歲男孩李煥平在廣東湛江被殺害,兇手是其父雇用的老鄉易某青(后改名易某華)。李煥平的姐姐李海玉自此踏上了長達二十余年的追兇之路。
起初,家人隱瞞了弟弟遇害的真相,李海玉以為弟弟只是被拐賣,便一邊打工一邊在全國多地尋找易某青。2014年父親去世,遺書才告知她弟弟已被殺害的事實及追兇遺愿,這成了她堅定的使命。
通過父親留下的線索,李海玉找到易某華的老家蹲守。2016年,她偶遇并認出了易某華,假意攀談后偷偷拍下照片并加上了他的微信。隨后三年,她通過微信與對方保持聯系,逐步套取信息。2019年3月,易某華在聊天中親口承認“易某青”和“易某華”是同一個人,身份得以確認。李海玉立即將這一關鍵線索提供給警方。
這些年,警方一直沒有放棄對該案的偵辦工作,但“易某青”的真實身份成迷,讓偵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2019年底,警方經過連續細致摸排、巡線追蹤,鎖定了“易某青”的真實身份是“易某華”。
2020年5月,警方在廣西將易某華抓獲,其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因案件年代久遠,現場勘查筆錄、尸檢鑒定等關鍵物證缺失,2021年2月,湛江市人民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對易某華作出不起訴決定,他被釋放。李海玉深受打擊但未放棄,持續申訴。
2022年11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立案復查,補充了部分新證據,認定現有證據足以證明易某華的犯罪事實,遂撤銷原不起訴決定,并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
2024年11月1日,該案在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李海玉剃發明志,帶著父親遺照出庭,她表示不要賠償,只求判處兇手死刑。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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