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網4月17日訊“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已經是深入人心的交通安全常識,但還是有人心存僥幸,醉酒開車上路,以致發生“連環撞”交通事故,并為此付出了沉重代價。
2024年8月15日17時30分許,曲某醉酒后駕駛著車牌號為魯POA***的小型客車,沿興魏路由東向西行駛,當行至某幼兒園門口處準備向南掉頭時,車輛突然失控加速,一頭沖向道路南側,連續撞上路邊停放的電動三輪車和五輛電動自行車,還波及到兩名無辜路人,事故共造成六臺車輛損壞及兩名群眾受傷。

事故發生后,臨清交警大隊事故科民警迅速趕到現場處置。經對交通肇事者曲某進行血液酒精濃度檢測,結果為188.9mg/100ml,遠超血液酒精濃度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醉駕標準,曲某涉嫌危險駕駛罪。
最終,曲某被判定對此次事故負全部責任,駕駛證被吊銷且終生禁駕。不僅要面臨刑事拘留,還要承擔所有事故損失,保險拒賠,他只能獨自咽下這枚苦果。
目前,曲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刑事拘留。(通訊員 劉坤)
責任編輯:連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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