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齊發公告,表示將撤銷或不再設立監事會。
工商銀行公告顯示,出席會議的董事審議通過了多項議案,其中包括:審議《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版)》及撤銷監事會相關事項的議案。議案尚需提交該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報送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核準。
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同日公告,不再設立監事會。
2024年12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公司治理監管規定與公司法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金融機構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在董事會中設置由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行使公司法和監管制度規定的監事會職權,不設監事會或者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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