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5月18日消息,據新華社報道,近日,國務院印發了修訂后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
條例指出,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實行統一編制、統一標準、統一購置經費、統一采購配備管理。
公務用車實行政府集中采購,應當選用國產汽車,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
公務用車嚴格按照規定年限更新,達到更新年限仍能繼續使用的應當繼續使用,不得因領導干部職務晉升、調動等原因提前更新。公務用車保險、維修、加油等實行政府集中采購,降低運行成本。
此外,在去年10月份發布的《關于做好中央和國家機關新能源汽車推廣使用工作的通知》中還指出,各部門、單位新增及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0%。
其中,配備新能源轎車的,價格不超過18萬元;配備轎車以外的其他車型的,價格不超過《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規定的同類型燃油汽車的配備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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