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據解碼新聞報道,一名消費者在使用新購連體泳衣游泳時意外走光,感到非常尷尬。她隨后向門店客服投訴,指出泳衣前胸設計不均,無法有效遮擋胸部。
客服回應稱,該泳衣并非專業泳裝,僅適合下水拍照,并且商品標題已標注為‘海邊度假泳衣’。消費者對此表示不滿,認為商家應在商品詳情頁明確提醒不可用于游泳。
記者調查發現,這款泳衣售價200多元,評論區有多個用戶反映無法穿著游泳,且胸部容易暴露,但商品頁面并未作出相關說明。
這種情況下,是否涉嫌誤導消費?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應真實、全面地提供商品信息,不得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若因誤導導致消費者購買不符合需求的商品,消費者有權要求賠償。
海峽網綜合自青島廣電解碼新聞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