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撤抵押通常需要房產證。
在辦理新房撤押手續時,房產證是重要的證明文件。它是房屋產權的法定憑證,能明確房屋的產權歸屬等關鍵信息。銀行或相關抵押權人在確認抵押已清償完畢,同意解除抵押登記時,需要查驗房產證以核實房屋狀況及產權情況,確保撤押操作準確無誤。沒有房產證,難以確定房屋是否存在產權糾紛、是否符合撤押條件等。
一般流程是,借款人在還清房貸等相關債務后,準備好包括房產證在內的一系列資料,前往當地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撤押手續。登記部門會依據房產證及其他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辦理抵押注銷登記,從而完成新房撤抵押流程。所以,房產證對于新房撤抵押而言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材料。
房子撤抵押多久能再次抵押
房產解押后半個月就可以再次抵押,前提條件是貸款還清,抵押徹底結束才能算抵押期滿期。房產解除抵押的時候結清貸款,借款人結清房貸后,持銀行開具的貸款結清通知單,到公積金中心出具《關于解除房屋產權抵押的通知》。領取他項權利證,借款人持本有有效身份證及解押手續到公積金中心領取房屋他項權證、解押通知單。然后辦理解押手續。
房產抵押手續如何辦理?
1、辦理房產抵押登記申請;
2、申請人填寫《市房產登記申請表》并提交材料;
3、終審前申請人可撤回登記;
4、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初審(1-2個工作日);
5、窗口收件人員收件出具收件清單,收取費用;
6、收件人員按要求審核登記材料,輸入權屬登記信息簽署初審意見;
7、如有必要還需進行現場查勘;
8、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復審(1-2個工作日);
9、復審人員按要求審核登記材料,核對電子數據并簽署復審意見。不符合條件,退回,一次性告知補齊。還不符合規定,就出具不予登記、暫緩登記決定通知申請人(7日內);
10、辦理房產抵押登記終審(1-2個工作日),終審人員按要求審核登記材料,核對電子數據并簽署終審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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