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王震 通訊員 胡義娜
近日,根據反詐平臺線索,威海市公安局環翠分局橋頭派出所通過耐心細致的勸導,讓兩名嫌疑人從千里之外主動投案,用一場 “法理相融” 的執法實踐,既維護了法律威嚴,又溫暖了群眾心間。
線索指向“卡主” 電話規勸顯震懾
“根據反詐平臺推送的信息,這兩名嫌疑人將自己的銀行卡出借給他人使用,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 橋頭派出所辦案民警介紹,核查身份信息時發現,二人作為一級卡卡主,按照相關規定無法啟動網上追逃程序。
“硬辦法行不通,就用軟辦法溝通。” 民警決定以電話溝通為突破口,從法律后果、家庭責任等多個角度展開勸導。“你們出借的銀行卡可能被用于詐騙、洗錢,看似‘舉手之勞’,實則已經觸犯法律。現在主動自首,退賠損失,還能爭取從輕處理;如果一直逃避,只會錯上加錯。” 電話里,民警既講清法律條文,又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反復強調主動糾錯的重要性。
一次次耐心溝通中,嫌疑人逐漸認識到自身行為的嚴重性。“聽了警官的話,我們才明白問題有多嚴重,愿意馬上過去自首。” 電話那頭,兩名嫌疑人的語氣從抵觸轉為愧疚,最終明確表示將盡快趕到橋頭派出所。
跨省投案退賠 寬嚴相濟顯擔當
幾天后,兩名嫌疑人陳某、胡某分別從湖北、江蘇,跨越千里趕到橋頭派出所。“我們真的知道錯了,不該貪小便宜出借銀行卡。” 到案后,二人不僅如實供述了出借銀行卡的經過,主動退還了卡內的被害人的損失,共計3萬余元。
考慮到二人系主動投案且積極退贓退賠,警方依據相關規定,對其作出行政罰款處罰。同時,民輔警結合案件細節開展普法教育:“銀行卡不是普通物品,出借就是為違法犯罪‘鋪路’,以后一定要守住法律底線。” 兩名嫌疑人連連點頭,承諾絕不再犯。
警方提示,凡向違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借、出售、購買“兩卡”都是違法犯罪行為,易觸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詐騙罪等罪名。一旦發現涉“兩卡”犯罪線索,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若已實施非法出租、出售、購買“兩卡”的違法犯罪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主動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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