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差評”是消費者監督的權利,卻被某些人當作敲詐勒索的“刀子”。近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則引人關注的案例:兩名“職業差評師”受他人委托,對某網店惡意差評,并以刪差評為由多次勒索財物,最終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這一判決不僅為受害商家討回了公道,更向社會傳遞出堅決打擊此類違法犯罪行為的強烈信號。
在電商蓬勃發展的當下,消費者評價是影響店鋪信譽和銷量的關鍵因素。“職業差評師”正是利用商家對差評的忌憚心理,將原本用于監督商品與服務質量的評價機制,扭曲為敲詐勒索的工具。這種行為不僅讓商家遭受經濟損失,苦心經營的信譽毀于一旦,更擾亂了網絡營商環境,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長此以往,會使消費者難以依據真實評價做出購買決策,進而影響整個電商行業的健康發展。
“職業差評師”被判刑,是法治力量的彰顯,更是網絡空間規則意識的一次加固。這也提醒廣大商家,面對此類敲詐勒索,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身權益;同時,電商平臺也應進一步完善評價管理機制,加大對異常評價的監測和處理力度,不給“職業差評師”可乘之機。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評價不該成為勒索工具。只有讓違法者付出沉重代價,才能有效遏制“職業差評師”的猖獗行徑,還網絡購物一片清朗空間,讓電商行業在健康、有序的軌道上持續發展。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評論員 金妮
編輯 李海欽
二審 伍少安
三審 蔣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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