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波市鄞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山東魯花集團商貿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因在電商平臺發布虛假廣告,被處以罰款2萬元。
據處罰決定書(甬鄞市監處罰〔2025〕686號)披露,山東魯花集團商貿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自2022年9月起,在拼多多平臺開設的多家店鋪中,對其銷售的“魯花”芝麻香油(350ml)和“魯花”葵花仁油(1.6升)使用了“非轉基因”宣傳語。經市場監管部門核查,目前市場上根本不存在轉基因芝麻和轉基因葵花作物及其加工而成的食用植物油。這意味著,相關宣傳內容純屬虛構,是對消費者的明顯誤導。
鄞州區市場監管局認定,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關于廣告不得含有虛假內容的要求,以及第二十八條第(二)項關于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構成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
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監管部門決定對該公司處以罰款人民幣2萬元。鑒于該公司已主動停止發布涉案廣告并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故未再責令其停止發布廣告。該行政處罰決定已于2025年7月8日作出并同日開始公示,公示期將持續至2025年10月8日。

公開資料顯示,山東魯花集團商貿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成立于2006年09月19日,注冊地位于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柴家漕巷45號,東岸名邸27號7-4,法定代表人為宮旭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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