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買賣多份合同效力認定需綜合考量合同簽訂時間、是否體現真實意思及合法性。當網簽合同與紙質合同內容沖突,以網簽合同為準,因其經相關部門備案,可防止一房多賣,保障交易安全。
2、存在陰陽合同時,陽合同為避稅等簽訂,非真實意思表示,應認定無效;陰合同體現真實交易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則有效,以陰合同為準。
3、合同簽訂后達成補充協議且對原合同內容變更,以后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準。
建議交易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明確各合同關系和效力,避免因合同效力問題產生糾紛。交易過程中保留好所有合同及相關文件,以便后續出現問題時有據可查。
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情況是什么
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
1、主體不適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無效。例如精神病人在發病期間簽訂的合同,因不具備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能力,該合同無效。
2、欺詐、脅迫且損害國家利益: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無效。比如賣方故意隱瞞房屋存在重大質量問題的情況,誘使買方簽訂合同,若涉及國家利益受損,合同無效。
3、惡意串通: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例如買賣雙方為逃避債務,故意低價轉讓房屋,損害債權人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當事人通過合法的買賣合同形式,掩蓋非法交易,如為洗錢而進行虛假的房屋買賣。
5、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合同內容違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合同無效。
6、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如房屋屬于違章建筑,買賣該房屋的合同因違反建筑相關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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