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楊浦區一居民在樓道內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造成火災,致4人不同程度燒傷,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據上海警方通報,2025年7月7日3時55分許,楊樹區鐵嶺路某小區一居民樓底樓發生火災。經查,系該樓居民孫某某(女,51歲)違反規定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一樓樓道內,后電動自行車蓄電池起火造成火災,致4人不同程度燒傷。目前,犯罪嫌疑人孫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根據《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禁止在建筑物首層門廳、共用走道、樓梯間、樓道等區域停放、放置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為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廣大市民群眾自覺按照規定停放和放置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警方將嚴格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電動自行車起火應對牢記“黃金30秒”
嘗試滅火
電動自行車發生故障后,短短30秒內即可出現明火,濃煙和有毒氣體擴散速度遠超居民逃生速度,吸入3~5口即可致人昏迷,甚至失去生命。
在“黃金30秒”內,如發現火勢尚在可控范圍內,應迅速用干粉滅火器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基滅火器對電動自行車進行滅火處理,否則極易發生觸電危險。
立即撤離
若火勢已經失控,進入猛烈燃燒階段,需立即撤離。
求助報警
撤離到安全區域后,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求助。
來源 央視新聞@警民直通車-楊浦
編輯 楊羽
二審 李劼
三審 覃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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